509 飞行特技(1 / 2)

唯一比古代人出色的地方,就是拥有很多先进的常识与理念思想。

比如阿斯兰当初的魔法灯,因为他知道用钨丝最为省钱与寿命最长,那是因为他站在巨人的肩膀。

可是追究到电灯的发明,却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

爱迪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尝试用炭化棉线装进灯泡,接通电源后灯泡发出金黄色的光辉,把整个实验室照得通亮,然后经过13个月的艰苦奋斗,试用了6000多种材料,试验了7000多次,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很多新科技都是在意外中与时间与金钱堆积下功课完成。

在有了研究目标的情况,可以减少不知道多少时间。

如果阿斯兰穿越到明朝时期,在足够的金钱下,大环境允许下,他也能摸索出蒸汽机,然后又以蒸汽机发展出新时代机械,最后带领大明朝提前进入工业时代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可惜弗尔不会明白这些,只是固执的认为前妻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蠢女人,他却永远不明白,在科研道路上,有时候拥有准确的科研目标会轻松不知道多倍。

如同爱迪生要实验6000多种材料和试验7000多次,阿斯兰则是找出类似的材料,一天就可以完成实验。

这就是站在巨人肩膀的好处。

弗尔不明白这些,所以他就算吸收了前妻所有记忆,将来的成就也不可能超越前妻。

这就是他所在的世界局限性。

看完子弹生产线,弗尔就往更加里面的枪管制造车间,那里正在生产一种全新的步枪,是以左轮手枪为基础加长改进的转轮步枪。

这种新式转轮步枪完美解决了燃气从转轮和枪管的缝隙中侧漏,将子弹的初速大幅度增加,唯一缺点就是口径偏大,10口径子弹,造成后坐力太强。

不过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却是跨世纪的技术。

与阿斯兰开发的枪杖不同,这种武器不需要魔法师就能够操作,普通人装备上这种武器,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甚至可以在战场上跟魔导兵对射。

当然准头就没有步枪杖好。

弗尔拿起其中一把,随便瞄准了一下,志得意满点点头。

因为这转轮步枪是他亲手设计出来,也是他将来称霸整个大陆杀手锏。

魔法枪杖的威力与性能的确更强,可是同样也弊端也非常明显,只有才能魔法师使用,意味着无法大规模普及。

“听说大和家那个小子正和克利夫兰王国打仗?”弗尔将左轮步枪放回枪架枪说道。

“是的!陛下!他主持生产的步枪杖威力的确非常强大,特别是航空魔法道具,让魔法师能够在天空飞得更高更快,实施精确对地打击。”

帝国首相站在一边说道。

“制空权的争夺吗?”弗尔若有所思起来,他回忆起地球战争时期各国的战斗力,其装备的火力,根本不是普通魔法师所能抵抗。

所幸阿斯兰的步枪杖和飞行战靴都是以魔法原理制造出来的武器,要不然被弗尔知道,一定会费尽心思将其抓来,提取其记忆。..

“步枪师团训练得怎么样了?”弗尔问道。

首相安杰罗立刻回答道:“已经训练了三个师团,共计十万人。”

“不错啊!比我预料的还要快,将三个师团派往克利夫兰王国,我要看看步枪师团的战斗力如何,有没有预料的强大。”弗尔目露精光说道。

安杰罗点点头,马上将其记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小本本上。

阿斯兰并没有想到,马克西姆联邦经过三十多年的积累,终于开始露出獠牙,而且第一个盯上的目标就是克利夫兰王国。

阿斯兰率军回梅洛城,原本二十万统合军全部留给克鲁泽,而他聚集的四十万起义军则是拉回梅洛城,打乱重编,完成三个月新兵训练后再分配到各部队。

将新兵重新整合再加上大批流民涌来,让整个梅洛城完全处于高负荷运转,毕竟基拉除了送来一千万民众在,还大量跟随其后迁移而来的流民。

梅洛克斯行省一下子就暴涨了一千多万人口,随着大量人口的涌入,十方联盟各地区实在没有活路的民众在得到消息后,纷纷选择前往梅洛城。

以前不管天平商会怎么宣传,很多平民和流民都是将信将疑,甚至还有人怀疑梅洛克斯行省只是要骗他们过去当农奴。

可是当前去的人越来越多,出于从众心理,跟在大部队后面的流民也随着增加,这可把克斯主城和纳斯里主城的官员给累死了。

原本每次有流民涌进梅洛克斯行省,都要优先转移到梅洛克斯行省,不过这一次不同。

阿斯兰让两地优先选择安排,可是因为土地和房屋安置问题,每个地区吃下两百万人口就已经极限,最后运送到梅洛城的时候,说好的一千万人口,最后反而成了一千三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