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街头法则(2 / 2)

”的想法,加入到了“小丑帮”之中,参与了和“虎爪帮”的战斗。

克洛温喜欢这种性格的人,简单易懂,他想要什么,会怎么做,都写在了脸上。

“倒也不用道歉,在街头上混的,这种事很常见。”

萨沙接了话,她并不觉得格雷需要去向崔斯特道歉。

“今天你接了个单子,差点害死了大家,明天他接了个单子,又差点害死了大家,是常有的事。

过程其实不重要,只要结果是好的就行,混这口饭吃的,都知道机遇总是伴随着危险。”

萨沙毕竟混过街头,对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

倒是克洛温在这一点上,有那么点不接地气了,谁让他的出发点一开始就太高了呢?

不过嘛,克洛温擅长学习和举一反三,萨沙这么一说,他瞬间就理解了这种想法。

这就和杰克·威尔斯拉着好兄弟V一起去偷荒坂赖宣的芯片一样,事情危险吗?

当然,就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事了,但那又怎样呢?

混这口饭吃,想混出名堂,就必须要干危险的事,而且还必须得拉上自己信得过的好兄弟一起,办大事怎么能够少的了人手?

杰克·威尔斯是想要在”夜之城”混出名堂的,所以他就拉上了自己的好兄弟V一起去搏命。

V会怪他吗?不会,哪怕最后因此而死也不会。

崔斯特自然也不会,毕竟他们这次行动,结果还是赚了的,“虎爪帮”被赶出了“歌舞伎区”,他自己也会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报酬,他也并没有被强迫加入“小丑帮”。

不管怎么看,崔斯特都没有怪格雷的理由,反而他还应该感谢格雷带他赚了这一笔。

对于在街头上混饭吃的人来说,过程的艰辛并不重要,只要最后能把好处拿到手里就行,这是一条可以万能适用的“街头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