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追赠国公(2 / 2)

万历佑明 枫渡清江 1373 字 10个月前

卿们如此说道。

户部尚书海瑞这时说“路引虽名存实亡,但的确明诏废改了为妥,以免给不法官吏趁机乃至勾结其宗族,为难出外务工的乡民。”

“正是此理”

申时行点头道。

吏部尚书张学颜也这时点头说“很是时下,吏部这边考成方面,都还在考成地方官吏缉捕流民情况,只怕真的有官员为得好考成,把流民当贼寇缉捕路引制度废的话,吏部这边考成则例也要修订为好。”

“诸公想过没有,若路引直接废掉,逃人过多怎么办”

这时,潘成问了一句。

申时行笑着说了一句“想过”

“但不废路引之禁,各州县卫所也在逃人”

接着,申时行又回了一句。

张学颜跟着道“是啊,军户的逃亡、王公势要之家的佃农逃亡,这些路引即便不废,还是在不停的逃亡,虽然这些年饷银与发的足又倡导减租减息,逃亡大减,但也还是没有停止的意思。”

申时行这时就笑着说道“所以,堵不如疏”

“朝廷要想惠民,要践行太师之志,待本国百姓如同胞,自当不能再因其逃亡为流民,就逼着官吏阻止其逃亡,或驱赶回乡,乃至擅屠之;而是准其投奔他乡,务工也好,经商也罢,乃至投军,皆比直接诛戮更合圣上爱民之意,太师所倡治国之道。”

潘成听后点首“元辅说的是”

接着,潘成就笑道“何况眼下要增建这么多驿路和关台,还要迁民实边,而保存新政推行后所开疆土,以存陛下即位后所立武德,就得废路引,或许新礼首要要建的礼就是,本国庶民也当为国尽忠因而不得不暂舍孝悌之礼为国做有用之民,即新礼不当只限于士大夫。”

“正是此理”

“但原路引可废,其户籍不当废,以存其将来可以回乡守孝之礼;”

“但为使之与盗贼区分开,当对迁居他乡之民编为借籍之民,设一住票制在住票上除留其姓名与特征、父母等外,还得有现在的住址与原籍位置,由所住之地官员收其丁银,护其安全,同时通知原籍官衙,此民乃为国做事的良民,非逃出来行强盗事的匪寇,不可籍没其产,还当予以保护。”

户部尚书海瑞说道。

申时行点首“很是”

申时行接着就看向其他执政公卿“诸公可还有异议”

其他执政公卿皆道“无异议”

于是,不久后,朱翊钧收到内阁首辅申时行请废路引和设住票制度的密揭。

“废路引”

朱翊钧看见后澹澹一笑,随即起身道“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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