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牙角湾 格涅兹多沃毕竟是本地区最大的祭坛所在,那些为利益而穿行漫长琥珀之路的里加湾丹麦商人,他们崇拜财富神弗雷,便在这里顺手祭祀自己的神。 黄金闪光大野猪,这是弗雷神的坐骑,传说那猪都懂一下身子,就有黄金掉下。 里加湾的丹麦社区在过去的时间与整个斯摩棱斯克社群毫无敌对的必要,他们对本地人毫无恨意,但也不会做偏袒,彼此过去的交流不过是纯粹的生意往来。 即便一些丹麦人已经住在了斯摩棱斯克,甚至从本地人手里买来女人充当妻子还生下孩子。于心,大家从不认为自己就与他们是同族了。 有丹麦人、瑞典人、约塔兰人和日德兰人,各路北方商人被本地人谓之为瓦良格人。里加湾丹麦社区因作为海运内河交织的贸易点而崛起,社区里住着一批兄弟,却仍有一些说着诺斯语划着长船的人追求着孤僻。 现在,骑兵已经在冰封的第聂伯河上游快速移动。 随行的里加湾丹麦战士是首领斯特坎德精挑细选的数人,他们都会骑马,过去的时光来过斯摩棱斯克多次,自然这些人的年纪也较大了。 也许这些人可以作为罗斯一方的真正使者,去向本地贵族声明罗斯征服者的意愿。 然而大家很担心因为自己在大祭坛做得太过分,导致气急败坏的当地人怒斩来使。 因为这方面的顾虑,随行的里加湾战士多少有些拘谨。 反观菲斯克和他的伙计们,大家精神格外放松,仿佛去斯摩棱斯克是冬游一番。 「兄弟,到了斯摩棱斯克我们一定要撂下俘虏就走。你可千万不要在当地多逗留。」说话者胡子一把,怎么看都比光头的菲斯克年长一代人。 「你叫我兄弟?你明显比我大很多。好吧,我也不想无端逗留。除非……当地人向我们主动袭击。」 那人急忙解释:「我们担心的就是这个。军队在他们的大祭坛杀戮太甚,还有很多人逃走。恐怕我们的杀戮已经为他们知道,整个斯摩棱斯克的村庄采取戒备,我们一旦出现……」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的人会杀死他们一些再扬长而去。」菲斯克摇摇头一脸的不屑。 虽是如此,老头子的话实在给菲斯克提了个醒。 他不愿相信一个泱泱势力经历一场损失惨重的大战就内部无兵了。他从之前的战俘嘴里获悉,被动员参战的是一些苦大仇深的农民,其次就是各贵族家族的债务奴隶,一些一批村庄里有过偷鸡摸狗行为不受待见者。 可能斯摩棱斯克仍有巨大的战争潜力,一旦他们受到强烈的生存威胁 ,怕是男男女女哪怕是拿着一根木棍也要充当民兵了。 换位思考一番,倘若罗斯也遇到类似的危局,自然是十岁小孩都要拿起武器。 老者顿顿气又提及此事:「我还有着一些担心。」 菲斯克不耐烦地侧过脸叱责:「老叔,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他们胆敢挑战,我就敢于至少杀死他们五百人再走。」 「好吧,你的强悍我们里加社区有目共睹。我的意思是,斯摩棱斯克那边还有一些我们的兄弟……」 「我们的兄弟?何意?」 「是离开社区的瓦良格人,说的是诺斯语,本质上就是我们丹麦人。所有人都是自由的,他们选择在斯摩棱斯克驻扎但没有形成社区。我很担心,他们会不明就里的拿起武器与我们战斗,毕竟……那个瓦季姆就是请得当地丹麦人给他训兵的。我们为此吃了大亏。」 「是这样吗?」菲斯克稍稍一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如果他们选择战斗,那就杀了他们。都是奥丁的战士,拿起武器的那一刻就该有被杀的觉悟。」 「固然如此。年轻人你太极端了!我希望可否有某些办法让那些人加入我们的阵营,终究都是卖宝石的朋友,再说丹麦王与罗斯王是兄弟们,北方人都可以是朋友。尤其是他们,没必要为了斯摩棱斯克人丧命。」 菲斯克本想说这老头子愚蠢的。话到了嗓子眼他憋了回去,又道:「既然你说了,不如你亲自去你的丹麦兄弟那里,呼吁他们跟着我们走?」 「这……」老家伙有些犹豫。 「我尊重你就说你是老叔,不尊重你,就说你的蠢人。他们给瓦季姆训兵,可是让你我好苦啊。」 但老头子是有自尊的,一个年轻人在自己面前吆五喝六的实在难受。人都会变老,这个菲斯克正值年富力强,而自己已经老了。 老了,心不老。 老头子咬咬牙。 「菲斯克。」他索性直呼其名,「你叫这个名字吧。小子,敢不敢冒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