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并没有进一步伤害他们,他现在侧着头,好像在听你读报纸!”
维安也看不到那边的情况,他没有与温琼说话,而是继续提高了音量,读道:“在治安官赶到现场前,凶手已经剖腹自尽,后来在凶手尸体旁边的母猪肚子里,找到其藏进去的金戒指。经过指纹认定并调取了生肉区的监控,可以确定是凶手邹某偷取了12号肉铺女主人的戒指,但不仅邹某矢口否认,还为了自己那一文不值的面子,狠心怒杀被害人一家,简直不要碧莲……”
读到这里维安感觉到了温琼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样,此刻他读的内容实际上有些是他临时加进去的,目的就是要让屠夫感到难堪,大丢面子,戳伤他的脸面。
“凶手邹某恬不知耻,舔着个母猪不怕开水烫的厚皮脸,在冲突发生时非说自己没有偷戒指,实际上他已经把戒指吞进肚子。据治安局估计,这家伙脸皮应该有一厘米后,而且面部皮肤僵硬,不会脸红,既然将面子看得大过里子,又何必为了里子丢了面子呢?最后治安局得出结论,凶手邹某智商较低,自以为偷窃行为天衣无缝,却没想到以拙劣的伎俩上演了一个傻逼般的自我脱罪式表演。这次不光杀了人,还丢脸丢到姥姥家了,自杀永远逃避不了问题,他的行为注定会为人所不齿。邹某就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硬又臭,遗臭无穷……”
温琼:-_-||
“呃,妈,我本来就是写剧情的,这样做很合理是吧?”
维安抹了一把汗,话声刚落,就听那头忽然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屠夫似乎气急败坏的大步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