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弟跑到了摆放着粗布麻布的货架前,挑中了一块纺得最粗,也最薄的麻布。 “妈妈,我要这个,我好喜欢这个呀!就要这个啦!”小小一点点的小姑娘,抱着一捆比她大半个头的灰色布匹,迈着小短腿“呼哧呼哧”地跑到郑清秋跟前。 “妈妈,我只喜欢这个喔。招弟选好啦,到妈妈选啦,妈妈,你就在这里选吧,这些妈妈穿在身上肯定很好看。”小姑娘双手没有空闲的,就用下巴指了指另一个货架上的艾德莱斯。 郑清秋抽出她怀里的麻布摸了摸,很粗糙,很薄。 她摇了摇头,把麻布放到一旁。 “招弟,咱们不买这个麻布,你就在这里选。”郑清秋挑了几块暖色系的艾德莱斯来,推到招弟跟前。 招弟看了一眼,摇摇头,还是指着她刚才抱过来的麻布。 “妈妈,我喜欢这个!” 郑清秋蹲到小丫头跟前来,伸手摸摸她的后脑勺。 “招弟,撒谎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尤其是和妈妈撒谎,更不好。你不能骗妈妈,你说,你是更喜欢哪种?” 郑清秋说得很温柔,也很认真。 招弟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妈妈,我……” “不可以骗妈妈。” “我……我喜欢这个……”招弟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指了指一块红色系的艾德莱斯。 郑清秋的嘴角勾了起来,她就知道,小孩子对这种颜色鲜艳,花花绿绿的布料,是没有抵抗力的。 她把招弟单独挑中的那一捆艾德莱斯抽出来。 “招弟,那我们就买这个,妈妈拿这个给你做棉衣。” “不用的妈妈。”小丫头又摇摇头,“妈妈,招弟还在长身体,长高了长大了,衣服就得换新的啦,不用做太好的,浪费呢,我们要这块就好。” 招弟又抱住了她刚才抱过来的那捆麻布。 粉丝群里的读者们都泪目了。 【呜呜呜呜招弟太懂事了,懂事得让人心疼啊】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到底经历了什么苦难才这么懂事呢】 …… 郑清秋看着招弟认真的表情,也是一阵心疼。 小孩子长高长得快是没错,家庭条件不好的,为了省钱,不给孩子做太贵的衣裳,也是考虑了实际情况的。 可是在陆家,似乎不需要这样。 陆显宗只比招弟大一岁,家里好吃的好喝的都给他,他个子长得比招弟快多了,陆放和陆富贵也从来不在他身上省衣服的钱。 哪怕陆显宗一件衣服只能穿一阵子就短了,陆放和陆富贵也一直给他穿最好的。 当时陆放的解释是,陆显宗他爹娘都去世了,他从小就是个孤儿,当然要对他好一些。 那会子郑清秋也信了,如今知道陆显宗是陆放的儿子,陆放只是重男轻女后,只觉得又恶心又憋屈,更多的是对招弟的愧疚。 “招弟,妈妈有钱,妈妈会做针线活,能买得起这些,我们招弟就值得这么好的,妈妈想给你买,你要是拒绝的话,妈妈会难过的。”郑清秋又摸摸招弟的后脑勺柔声道。 她的钱,养招弟和自己,确实是够的。 原著里她过得那么清苦,还不是因为把挣来的钱都给陆放了,以后她不再管陆放和陆显宗,她和招弟就可以过得滋润些。 招弟抿了抿嘴,终究是害怕郑清秋失望,于是点头。 “好,谢谢妈妈,妈妈对招弟真好,招弟最喜欢妈妈啦。那妈妈也要给自己做漂亮的衣服哦!” “好的哦。”郑清秋抱着小招弟,心都要化了。 果然孩子还是亲生的好,以前她对陆显宗掏心掏肺,总因为陆显宗“从小就没了爹妈”而多关心他,结果从未得到过陆显宗任何一句感谢。 原著里陆显宗后来对她的所作所为,更是生动演绎了什么叫白眼狼。 她的女儿不一样,她的女儿是会为她着想,会关心她,会知道她对她的好的。 店主赵翠红把郑清秋给郑春华一家三口挑的布料裁剪好了,从裁缝间走出来。 “小郑,裁好了,你过来量一量看尺寸对不对。” “行,红姐你再帮我裁一下这块布料,给我女儿做棉衣,她这个身形,用三米长的够了吧?”郑清秋指了指招弟。 赵翠红上下打量了下小姑娘。 “两米就够了,不过你也可以要三米,给她再做一条裤子。” “行,那就三米。”郑清秋对招弟,不会吝啬。 赵翠红把裁剪好的布料和尺子递给郑清秋,笑吟吟地
第 5 章(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