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章 07【一更】(2 / 3)

伤好之后……他便……

如此一耽搁,她如今已经十九岁了,饶是深居简出,并听不得多少旁人的闲言碎语,可是身边的妈妈和丫鬟却都急得不行。

她身边的妈妈乃是在她身边当差十年、自她进李园来时就跟着她的老仆,真心为她,每日为了荒唐的二少爷急得白了头发,又每每来劝她莫要惹二少爷不高兴,日子不能再这样蹉跎过去了。

蹉跎的意思……就是她被蹉跎成老姑娘了。

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林诗音又怎能不焦虑呢?

否则的话,她又为什么会在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嫁给龙啸云算了呢?

这件事令她心头郁郁,几乎要忧思成疾了,结果换了个环境之后,她、她的年纪居然算是……很小的么?

林诗音的心理骤然升起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受,这感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却让她没由来的感到放松和欢喜,又忍不住想要追问,那、那你们都不担心自己会蹉跎成老姑娘么?

话还未出口,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冒犯,于是只笑了笑,低下头去吃盘子里的这一枚慕斯“胡桃夹子”。

意义不明的名字,胡桃,应当就是自西域胡人那里传过来的桃子么?就像胡瓜、胡椒一般的东西,那这夹子又是何意……这黑黢黢的点心,是用黑芝麻做的

么?却是十分不像。

到底是大家闺秀,

即便没见过,

面上也是一派稀松平常,好像吃了一万次一样,用叉子叉一小块来吃。

是一种很新奇的东西……唔、非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苦甜交织、异常浓郁醇厚的味道……

其实这种抽象的味道就是巧克力,慕斯嘛……上头盖了一层可可淋面。

这一头,思雨也只把诗音当做是腼腆的小妹妹了,二十七岁的职场女性,面对十多岁的“学生”,那就真的只能把他们当小孩儿看,也不在意,和秦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天来。

先聊上周的演出,思雨喜欢那个乐队很久了,上周看了现场,非常兴奋。

“鼓手老歪!他真的,我哭死!我以前学打鼓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他,把他们那张专辑里的鼓全扒下来练了,哎!也就是我们那几年解散得太快,要不然现在估计就是在音乐节见面打招呼的关系了!”

她又说:“那天你居然不来看。”

秦蔻摆摆手:“我们开livehouse的,乐队这几年我见太多了,而且我对他们乐队又不感冒的,我喜欢湾湾的冻草乐队……他们怎么还不来这边巡演啊,快来找我快来找我,给他们低点算包场费!”

思雨吐槽:“幸好你喜欢的乐队不算太多,要不然我看你的店怎么开。”

秦蔻:“嗨!可不是嘛!所以我只好喜欢主唱死了的乐队了,这就叫死粉!”

——她的口味说起来还蛮正统的,摇滚乐是白人音乐,七八十年代可谓如日中天、巨星云集,秦蔻最喜欢的就是其中一位呲着大龅牙的铁肺高音,可惜英年早逝……

思雨:“……神t粉。”

秦蔻问:“那天怎么样啊,喝酒没?”

她问的是思雨来店里看演出的那一天。

那天她正好带着傅红雪去外婆家看外婆了,顺便拉上陆小凤一起打麻将,店里就没去,况且她是带着她男朋友去的,她凑什么热闹?于是就没去店里,只是给了思雨几张免费酒水券。

思雨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

秦蔻用脚趾猜都能猜到是因为她男朋友。

果然,思雨说:“早知道就不带李春雷去了。”

李春雷,自然就是她男朋友的名字了。

秦蔻说:“怎么了?”

思雨喝了一口冷萃茶,生气地说:“山猪吃不了细糠,不喜欢可以别来,发什么牢骚!摇滚乐是我懂还是他懂?就知道个信仰和六月天,就敢过来教育我什么叫摇滚乐,有病!”

秦蔻:“…………”

秦蔻皱眉:“什么垃圾玩意儿!”

思雨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自己的芭菲。

也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实在不太好,思雨有点绷不住,也顾不上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弟弟妹妹在场,对着秦蔻忍不住吐起了苦水。

跟李春雷就是相亲认识的。

相亲嘛,就那个样子,两个人一上来其实就是摆条件,你是

不是体制内、工资水平如何、父母是做什么的、是不是独生子女、家里几套房……等等等等,至于性格怎么样、爱好如何,这就不是相亲局应该考虑的问题。

但问题在于思雨是被逼着去相亲的,她压根就不想跟人搭伙过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