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秦蔻的注意力就忍不住被挪过去了,拉拉她家红哥的手,说:“来补充□□力嘛。” 一点红眼里浮出笑意,说了声好。 其实他的体力完全够用。 千万莫要忘记,他是个以前从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头一回,就赶上了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初次品尝,实在食髓知味,只恨不得溺死在这种过于甜蜜的滋味里头,若是秦蔻早些时候不是看着铁盒子漂亮,买了普通装的话…… 想法又开始不自觉地偏移到了天边去,他当机立断,斩断不太对劲的思绪,问她:“吃什么,我去点菜。” 秦蔻坐在塑料椅上 ,懒洋洋地靠着靠背,说:“拿菜单回来看看吧。” “” ⑧三蔓子提醒您《[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第一时间在[格。格党文学]更新,记住⑧ 拿回菜单,秦蔻噼里啪啦地点了菜,又心想,要不要问问其他人吃不吃夜宵呢? ……算了,总觉得有点子心虚,吃独食、吃独食! 她又点了两罐冰凉凉的啤酒,拉开易拉罐的环,和身边的一点红碰了一杯,咕嘟咕嘟喝一口——唔,开架啤酒,其实比不上她冰箱里的那些各种精酿,只能说喝个氛围而已。 然后像是树懒一样,亲亲热热、黏黏糊糊地抱着他的一条手臂,抓起手机刷微博。 但凡是新晋的小情侣,大都是这样啦,一张桌子拢共两个人,也不要面对面坐着,就要挨着坐就要挨着坐,和小动物一样凑得那么紧,时时刻刻都要贴贴——即便现在是夏天。 好在,是夏天的夜晚。 灯火的余波在闪烁,啤酒的气泡自杯中上浮、破碎、芬芳,更加芬芳的是被风吹起的、她的秀发,炙烤物滋滋地冒着油,孜然、辣椒粉与大颗粒的盐,牛羊肉被烤出的油脂顺着烧烤篦子落入炭火之中,嘶啦一声。 他放松地吃着,与秦蔻碰杯喝酒,又说起自己以前在江湖上的见闻,她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自然也不再隐瞒,那些真实的刀光剑影、江湖仇杀,实在精彩极了,听得她睁圆眼睛,赶忙又喝一口酒压压惊。 她也讲起了她以前大学时一次上台演出,主音吉他手进solo之前,一弦直接崩断了,他那吉他是双摇琴,剩下五根弦音全跑了,秦蔻这个节奏吉他冲上去硬顶了八个小节,剩下八小节是示意贝斯手做的slap……差点没给贝斯手乐死。 还有一回,王思雨打鼓打了一半,鼓槌飞了,没带备用的,她硬着头皮用手指去敲镲,硬生生敲完一首歌,手疼了三天,从此以后上台都是拿一捆鼓槌上的。 其
第 110 章 40【二更】(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