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渡径自搬出早已编好的说辞来,指着气运之子道:“这位,便是老爷夫人在找的钟余庆了,在下是余庆的同乡好友,见他要回家认亲,便厚着脸皮跟着一起来,想着凭借同乡的情分,在盛府混口饭吃。” 说完,她赧然一笑,似乎有些局促不安。 听完,盛氏夫妇的眼中俱是闪过一抹鄙夷。 盛羽驰并未起身,而是打量了一番周小渡身后的少年,微微颔首,似乎颇感满意。赵氏也是将目光投射到少年身上,刀子般凌厉地寸寸扫视,而后冷冰冰地质疑道:“盛电、盛雷他们去哪里了?” 周小渡解释道:“刚出城门,便遇上了山匪,盛电、盛雷二位大侠为了救我们,与山匪搏斗,终是不敌对方势众,被逼落了深渊,恐是难以生还……所以便由我带着余庆来寻亲了,这孩子性子木讷,话不多,但却是沉稳聪明的,老爷夫人莫怪。”语气极为诚恳悲切。 盛羽驰回道:“怎会?这是我自己的孩子,他什么样我都是喜欢的。”说完,招手唤芝麻过去,端详着他的面容,“你额头上这点朱砂是?” 少年垂眸,澹然回答:“红痣,来广陵的路上,不知何时冒出来的,父亲若是不喜,可以找人点掉。” 原来的钟余庆可没有长红痣,为免露出马脚,就直接撒了个谎。其实他额头这点红痣,是幼时便有的,据说刚出生时,是一大片红彤彤的胎记,丑陋得很,惹人嫌恶,后来长着长着,就莫名缩成了一小点殷红。 “不必点掉,这是有福气的祥瑞之象。”男人笑得温润可亲,“你与怀卿生得颇为相似啊!” 看眉眼轮廓,钟余庆应该是生得像爹多一些,他娘钟怀卿到底长什么样,周小渡无从得知,但听盛羽驰此言,难道竟是歪打正着,小芝麻刚好长得像钟余庆他娘? 却又听得赵氏冷然反驳道:“那钟娘子我也是见过的,生得确实貌美可人,但可不似此子这般艳冶,夫君莫不是看走眼了?还是说,你记不清钟娘子的容貌了?” 盛羽驰有些尴尬,道:“小孩子还未长开,显得娇气些也属正常,细看还是颇为相似的。”毕竟他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这孩子长得像自己,那想来想去,只能是像多年前绝色倾城的钟怀卿了,心里越是这般想,眼睛便越看越像。 虽然那些许勉强的相似,只能算在“美人皆相似”的范畴内。 但是盛羽驰是个对美丽皮囊无法抗拒的人,这么一个俊俏的小孩,说是他和意中人的亲生骨肉,是他们的爱情结晶,自是不觉有假。 以他的俊朗面貌,还有怀卿的娉婷容色,诞下一个集合他们外貌优点的漂亮孩子,也不是不可能。盛羽驰自信地如此想道。 赵氏却是不给面子,“我却是看不出哪里像了,不像娘也不像爹,生得像个妖孽,谁知是不是盛家的种?” “夫人,当着孩子的面呢,别说这些。”盛羽驰无奈地劝道,“我看余庆生得超凡脱俗,是人中龙凤之姿,哪里会像妖孽?” 随即又转向安静的少年,安慰道:“你这嫡母虽然心直口快,但却不是坏心,你大哥突逢大难,她心里难过,你多担待……以后我们就只有你这一个儿子了,全赖你替我们养老收尸,都是一家人,我们好好过,你也要将她当作你的母亲,知道吗?” 芝麻听罢,乖巧地点点头,“父亲所言,儿子省得的。为人子女,侍奉父母乃是本分……今日得蒙双亲福泽,是上苍垂怜儿子孤苦漂泊,成全儿子阖家团圆的夙愿,儿子自当感激涕零、奉命惟谨,绝不敢狎恩恃爱,对父亲母亲不孝不敬。” 盛羽驰见他这副谨小慎微、诚惶诚恐的模样,顿感安心,又见他说话周到,应该是个知书识礼的孩子,于是更喜欢了几分。 拉着少年询问起当年的旧事秘辛,也是一一回答,没有错漏,盛羽驰由此坚信:这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好孩子,怎么这么瘦啊?都快和你阿妹袖袖一般瘦了。”盛羽驰拈起少年的手腕,“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他说的是盛风袖,是他和赵氏生的女儿,比钟余庆小一岁,今年十四岁,快要及笄了。当年赵氏怀着盛风袖时,因为钟娘子的事情,心绪起伏不定,没有养好胎,导致生产时难产,伤了身子,再难怀孕,故而对这最后一个孩子,格外宠爱,养得娇纵了些。 芝麻想到横尸街头的钟余庆,自然而然地红了眼眶,“嗯……” 一个“嗯”,已经胜过任何诉苦。 盛羽驰心都要碎了,这可是他和怀卿的孩子啊,如今却是吃了十五年的苦,才回到自己身边! “好孩子,回来就好,为父会照顾好你的,以后你就是盛家的儿子了,没有人再能欺负你,你也不会再吃任何苦。”盛羽驰拍拍他的脑袋,恳切地许诺道。 “谢父亲慈爱……” 赵氏在一旁恨得直咬牙,手里的白绢都要扯烂了:他们的亲生儿子盛风刃此刻还在西院躺着呢,还未入土安息,他老子就拉着个野种在家里父慈子孝! 盛羽驰,你真不是个东西! 芝麻也知道赵氏恨不得弄死自己,所以都懒得关注她,专心致志地讨起了盛羽驰的欢心,毕竟这个家里,他最大的靠山就是盛羽驰,要查找的线索也在盛羽驰身上。 少年生得俊俏,人又瘦小伶仃,稚气未脱像个小孩儿,说话时慢条斯理,是很容易讨得成年人的怜爱的。 周小渡百无聊赖地站在角落里,看少年和便宜老爹话家常,应对从容,滴水不漏,演技稍显青涩,但也不算蹩脚……忽然就觉得,自己平时有些低估这小子了,他可精着呢,根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