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要报警,不给饭吃!” “刚刚不是吃过吗?”王太卡哭笑不得:“你到底是多喜欢鸡肉串?” 金鱼笑道:“欧尼确实很喜欢鸡肉串,还有泰国菜。不知道是不是Lisa欧尼影响的。” 刚刚吃过烤肉,但其实吃的不多,主要还是喝酒了。开开心心的聚在一起,本来也不是为了吃饱才去的。所以现在还真没有那么饱。 王太卡摸摸肚子:“我想吃烤鸡心,还有盐焗鸡胗。” 金鱼笑着说道:“欧尼不喜欢吃动物内脏一类的食物。” 智秀在一旁哭笑不得:“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我虽然不吃,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过吧?” 金鱼骄傲的说道:“我还知道欧尼有九个耳洞,对猫过敏。欧尼不喜欢椰子水,不喜欢黄瓜汁,不喜欢油炸食品,不喜欢吃芒果。喜欢吃草莓,喜欢咖啡布丁,喜欢运动服,喜欢大树,喜欢看书,喜欢蓝色和紫色,喜欢冬天,喜欢蜡笔小新动画片,最喜欢的电影是美国的《暖暖内含光》。不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所以不喜欢超级英雄电影。我还知道欧尼右手无名指和食指右侧有两個小痣,猜拳出剪刀的时候会用大拇指和食指代替,很特别。” 王太卡和智秀,包括开车的大猪都惊呆了。因为这些实在是太细节了,细节到有些离谱。 智秀看向金鱼:“我跟你说过这些吗?” “我自己总结的呀。”金鱼实话实说:“欧尼对我很重要,所以记住欧尼的喜好,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智秀不知道怎么说,反倒是王太卡有些明白了,曾经的那些人生经历还是给金鱼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有些病态的想得到别人的喜爱,甚至可以为了这种喜爱,强迫自己记住身边所有人的喜好。 这种记住别人喜好的习惯有什么用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不经意间吐露出来。 比如别人在面临选择,或者是聊天时谈起的时候,忽然提起一句“唉,我记得你不是喜欢某某东西吗”这样的话,就会让人受宠若惊,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提高好感度。 当然,金鱼记住智秀的习惯,肯定不是为了单纯讨好。更多应该是来自于依靠吧,因为把智秀视为依靠,所以不想做让智秀不喜欢的事情,干脆就把智秀的好恶习惯全记住了。 不过转念想想,金鱼对王太卡不也是如此吗?王太卡记忆中,就算是鸭王这种熟到不能再熟的人,有时候会对误解王太卡的意思。 可金鱼在这些细节上真的做到了完美,初期不了解的时候不算,自从了解了王太卡的性格之后,真的就没有做过一件让王太卡感觉到别扭的事情。所以潜移默化之下,王太卡对金鱼也从最开始的厌恶,变成了现在的关照。 很难说到底是谁驯服了谁。 王太卡想到这些,有些无语,但却并不反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如果金鱼能正常的长大,以她的外貌来说,估计也是个舔狗无数的刁蛮小公主。可现在的金鱼有另一种人生,自然有另一种活法。 叹了口气,王太卡说道:“不用刻意去做什么,有些关系是不会因为这些受到影响的。” 智秀也是聪明人,原本不懂,听见王太卡这话也瞬间懂了,顿时心疼的不得了。 虽然在出道组合里智秀是姐姐,但是在家里智秀有一个大她六岁的哥哥,大她五岁的姐姐,智秀才是十足的小公主。被疼爱长大的孩子,真的很难想象金鱼走过的路到底有多黑暗。 智秀拉着金鱼的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目光又移动到王太卡身上,心情更复杂了一些。 就像是金鱼说的那样,智秀一向不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所以漫威之类的超级英雄电影她一向都不喜欢。 可是最终真正拯救金鱼的,不就是宛如超级英雄降临一般的王太卡吗?如果是这样的个人英雄主义,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 也许还有一种原因,那些超级英雄再厉害也和自己无关,但眼前这位却真真正正的拯救过自己身边的人......也庇护过迷茫的自己。 在家里智秀是最小的孩子,可到了公司要变成队伍里的姐姐,这个转变其实还是挺难的。 直到和王太卡亲近之后,智秀才觉得自己又变成了被照顾的小朋友。嘴上不说,但心里会觉得莫名一暖。 毕竟谁不希望自己是被宠的那个呢? 智秀抿抿嘴,其实她有很多外号,但金几岁这个外号却格外喜欢。所以金几岁就金几岁吧,不亏不亏。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金几岁小盆友辣! 等一下等一下,智秀,啊呸,金几岁又反应过来。虽然自己可以当小朋友,但是在金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