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角巷之旅结束前,维多利亚找机会又往古灵阁跑了一趟,自然是因为,她的钱包已经快见底了。坐在那个柜台后的还是同一只妖精,这回,它的服务态度热情得不太正常,仿佛眼前的她是只待宰的肥羊。 没时间坐小车下到地底取钱,她又并不愿意再损失一块漂亮宝石,于是机智地询问是否能用她手里的金币来换。 答案是肯定的。可维多利亚觉得她还是被坑了一把,因为被告知,还需要扣除什么“手续费”。不过鉴于手上的赛普汀数量多到数不清,她不太在意这点小损失。 她隐蔽地把换好的几百金加隆塞进储物戒指里,钱袋也被填得满满当当,顿时再次拥有了想要什么就买什么的底气——她心情愉悦地想,到了学校,一切可以用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她这儿,就不再是问题了。 以过往的经验断定,莱姆斯这样的性子,定是个乖乖的好学生。维多利亚颇具先见之明地计划,打算提前和他搞好关系。更何况,尽管并不完全相同,但他身上的气息还是莫名令她感到亲切。 龙裔不知不觉地就把莱姆斯·卢平规划进“自己人”的范围里面去了。 因此,维多利亚费了很大功夫才说服了这位固执的未来同学,让他收下她帮忙买的一年级课本,作为他充当对角巷临时导游的谢礼。她不太明白,在明明很需要的情况下,他怎么做到如此果断地拒绝送上门来的帮助。 埃德加也是这样的别扭性子,但是被维多利亚暴力镇压了。 告别莱姆斯和他父亲后,斯拉格霍恩教授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的“战利品”,最后不得不用缩小咒帮忙。 “你难道把钱全部花光了?那可是你七年的助学金!”他说。维多利亚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敷衍地承认了。 他们回到布朗孤儿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在大门前,斯拉格霍恩把车票交给他们,强调了一下开学的时间和日期,再嘱咐了几句进入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方法,便如释重负、迫不及待地匆匆离开了。 * 剩下的一个月假期,维多利亚过得还比较愉快,每天不是练习剑术,就是溜出去闲逛,尽可能地不去想九月一日就要去霍格沃茨上学的这个残忍事实。她没有再去“劫富济贫”,只是偶尔行侠仗义几回。 最近她热衷于一个有趣的新游戏——她不再把那些名贵的珠宝首饰“拿”走,而是把它们藏了起来。那些人,不是怀疑家里的女仆盗窃,就是怀疑被穷亲戚顺走了,闹得鸡飞狗跳后,却在自己的枕头下面、书桌上的废纸堆里、脏衣篓里或者大衣口袋中找到了失窃的物品。欣赏他们的各种表情和反应,就很好玩儿。 这里的生活很安稳,但实话实说,太无聊了。龙裔很少在某个地方呆这么久,她总是在外奔波不休的,而科克沃斯这个小城市对于她来说已经失去了新鲜感。 唉,她甚至有点想念整天斗嘴的戴尔文和威克斯了(注1)。 埃德加现在过度沉迷在那堆魔法相关的书里。维多利亚在丽痕书店大肆采购的成果,她碰都没碰,全部借给了他。他曾尝试过几个咒语,居然一次就成功了,这令他信心高涨。但遗憾的是,他没能成功说服维多利亚加入——整个假期,她的魔杖一直躺在行李箱里吃灰。 不过,再排斥魔法的维多利亚也不得不承认,不像天际省那些整天打打杀杀的法师,巫师们发明的某些生活咒语的的确确非常实用。比如说,学会了“清理一新”的埃德加现在已经彻底沦为了她的专属清洁工(“这是专门给你提供的锻炼魔法的好机会,埃德!”)。 某天,在阅读《霍格沃茨,一段校史》的时候,埃德加突然问她。 “你说,我们会被分到哪个学院?” “学院?什么学院?”维多利亚漫不经心地回答,她正专注于在狭小的空间里练习剑术的常用走位(这是她的弱项之一),还扎了个稻草人作为临时“陪练”,同时尽量避免让埃德加的脑袋遭殃。 “上次你根本没有认真听我说,”埃德加蹙眉,“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霍格沃茨的四个学院。” “哦。”维多利亚气喘吁吁地把练习用的木剑往地上一扔,坐到他身边,猛灌了一口水,“真麻烦。有什么用?” “是以霍格沃茨的四位创始人命名的,他们各自看重学生不同的品质......”埃德加只好又耐心解释了一遍,指望着这回她能听进去。 “噢,那我无所谓。”听完他的长篇大论后,维多利亚耸了耸肩,“去哪个学院都行吧。人性复杂,只因为某项品质或性格比较突出,就把学生分门别类贴标签一样,凑到一起?听起来好像不怎么靠谱。” “更何况,”她面色微沉,“人都是会变的。” 听
第十章(1 / 3)